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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主要职能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妇联组织的性质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妇联组织的性质决定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

妇联的基本任务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华侨和海外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