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组织制度
一、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根据工作需要设6个部门,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督办、档案、保密、统计工作,编印内部刊物;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财务、后勤服务、接待、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老干、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
2、组织宣传部
负责对妇女进行思想、文化、科技等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妇女整体素质;负责宣传报道、妇女问题理论研究、编写妇女运动史和妇女志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宣传贯彻妇联的工作方针和政策,执行和完成市妇联部署的工作;组织和指导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和妇女开展活动;承担《家庭》杂志的征订、发行工作。
3、妇女权益部
参与妇女权益问题的社会协调、监督和调查,反映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参与有关妇女法律、法规的制定,帮助妇女掌握法律知识;负责信访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重大侵权案件;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负责各级妇女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发展女党员和女领导干部、中青年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妇女统战及外事联络、接待工作;联系和指导妇联各团体会员开展活动。
4、妇女发展部
组织妇女参与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等妇女发展活动;引导妇女群众创业就业,为妇女发展提供平台和渠道。
5、儿童部
参与本市儿童工作的社会协调、监督和调查;负责协调制定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儿童法规、条例的制订;开展“优生、优育、优教”宣传,协调、指导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困难妇女儿童的帮扶工作;指导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负责直属幼儿园、托儿所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6、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四、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
五、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
六、农村的行政村、乡镇企业、农林牧渔场、城市的居民委员、街办企业和专业市场等设立妇女代表会;
七、机关和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
八、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